桂林市劳作人事争议裁定院是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部属财务全额拨款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办理的事业单位,也是桂林市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的实体化办事安排,于2011年4月经市编委同意建立,2024年4月安排改革,加挂桂林市劳作保证维权中心牌子,核定编制22名,内设办公室、立案庭、调停庭(农民工速裁庭)、裁定庭和劳作保证维权科。
桂林市劳作人事争议裁定院首要担任市本级及驻桂林市中、区直单位劳作人事争议案子的调停、处理作业,辅导县(市、区)劳作人事裁定作业;承当彻底治愈欠薪、劳作保证维权服务,受理对违背劳作保证法令、法规或规章行为的告发、投诉;宣扬国家劳作人事裁定、劳作保证法令和法规和规章;对用人(用工)单位和职业介绍安排、职业技能训练安排、职业技能查核判定安排进行督促检查;辅导用人(用工)单位依法用工;帮忙辅导底层和企业调停安排展开劳作人事争议调处作业;承当市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的日常作业;完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使命。